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發文日期:中華民國98年11月5日
發文字號:北市教體字第09840150100號
主旨:重申為因應新型流感,各校辦理校外活動(含隔宿活動等)
務必落實各項防疫措施,請 查照。
說明:
一、有鑑於本市學校近日因應新型流感疫情停班數有增加趨勢,
各校於辦理校外教學等活動(含畢業旅行、跨區活動及隔宿
露營等),應於行前妥善規劃,提醒師生及相關人員做好自我
防護,相關措施建議本局業已於98年9月23日以北市教體字
第09838554100號函請各校遵照辦理。
二、請各校加強宣導師生勤洗手、勿共用水杯及有類流感症狀應
戴上口罩即就醫等相關注意事項,俾避免流感群聚。
三、重申防疫建議措施如下:
(一)班級因325停課標準停課期間,該班不得參加校外教學活
動。
(二)要求住宿旅館事先作環境消毒及備妥相關防疫措施。
(三)參加人員應做健康篩檢(含量體溫),生病師生避免參加

(四)為預防流感,應注意呼吸道衛生、咳嗽禮節及維持手部清
潔,如發生疑似流感症狀應儘速就醫後在家休息。
(五)如經醫師診斷流感,應於症狀緩解後24小時再參加活動,
如果辦理當日尚未達到此標準,應避免參加。
(六)應事先暸解行程中各地衛生單位或醫療機構相關位置及聯
絡電話。
(七)以車代班(含司機、康輔人員等),原則適用325停課標準
,建議同班同車,同車同寢室、不跨車、不換車及不換寢
室。
(八)出發當日請參加人員事先於家中或學校量體溫,倘有異常
,以不參加為原則。
(九)交通工具上應備有防疫物資,例如含酒精乾洗手液、體溫
計、口罩,並於每次上車前所有人員進行手部消毒。
(十)如有參加者在活動期間出現類流感症狀,須請其戴上口罩
,並暫時留置於非人潮必經處且空氣流通的空間,或在車
上區隔座位;同時通知家長,必要時就近就醫,直至其返
家或就醫。請預先瞭解活動進行中鄰近的醫療院所,以便
參加者需要時可協助安排就醫。
(十一)文康活動,請避免安排長時間、近距離之活動,並於空
氣流通之空間舉行。
(十二)交通工具應保持空氣流通及車內環境整潔衛生(例如不
定期消毒)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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